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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教学工作要求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8-02-19

一、 基本要求

坚持以学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服从领导,接受安排,履行教师聘约,发扬“严、勤、细、实”的教风,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课外活动辅导等各项任务。

二、教学计划

1.备课组按照统一要求,通过集体研究,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法措施、测验考试安排、实验教改科研项目、课外活动、讲座、竞赛等。

2.教学计划一般由备课组长执笔,力求简明、清楚、系统、实用,一式三份,一份网上上交教务处,一份交科组,一份自存,要求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三、备课

1.个人备课必须做到五备: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练习。

2.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每周至少一次,并要做记录,期中、期末由科组长检查,行政抽查,选出优秀备课组的记录本交教务处审阅或展览。

(2)集体备课要落实单元备课“五统一”和课时备课“三统一”。

单元备课“五统一”即:统一进度、统一单元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实验、统一单元练习、统一测验;

课时备课“三统一”即:统一目的要求、统一重点和难点、统一作业练习。

(3)测验卷、练习卷和讲义等都由备课组长统筹安排签字认可后才能印发。

3.教案

(1)上课前必须认真准备好教案(含电子教案,但课件不算教案),未准备好教案上课,属失职行为。期中、期末由科组长检查,行政抽查,选出优秀教案交教务处,经审阅后展览。

(2)教案要求以课时为单位,基本内容包括:课题、教学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对上、中、下三类学生应有不同要求)、课后分析总结。

(3)教案应详略得当,因人而异,教龄五年以下的教师,必须写出详细教案。

四、上课

1.教学纪律制度

(1)坚持上课铃响前一分钟到位。师生进行见面礼仪时,教师应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穿着校服,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中途离开课室。

(3)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课前眼保健操,做完后立即上课。

(4)因故不能上课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随意停课或找人代课,未经批准而找人代课或停课者,按旷教事故处理。

(5)课程表是教务处的指令性安排,不能随便调动。临时性调动,由年级部副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长期调动,由教务主任批准。

(6)上课时,手机要关上或设置震动状态。

2.课堂教学的基本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诱导原则,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管教管导原则。

3.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内容丰富,讲解正确,教法恰当,听者明白,初步会用。

五、课外作业布置与批改

1.留给学生课外的书面作业,控制在下列范围内(以中等成绩学生所需时间为准):

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物理、化学每节课作业量不超过25分钟,政治、生物、历史、地理、电脑每节课作业量不超过15分钟,研究性学习作业量每周不超过60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教育、通用技术课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

2.教师必须按时收作业、批改作业、发还作业。一般情况下,作文必须在下次作文前批好、发放,其它科作业应在讲评前批好、发放。老师不得要学生代批、代改作业。

3.每学期举行一次作业展览,以班或年级部为单位,展出优秀作业,组织学生交流观摩。

4.各科组根据以上原则制定本科作业(包括作文)布置与批改的具体方案给教师执行,报教务处备案。

六、辅导

1.早读、第8节自习课及晚自修时间,教师应按照安排下班进行个别辅导,指导学生复习、做作业、解答疑难。

2.常规辅导工作安排

(1)早读:星期二、四英语,星期三、五语文,由相应科目教师下班辅导。

(2)第8节自习课由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科老师下班辅导。

(3)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晚自修下班巡堂辅导,原则上每个老师每周下班辅导两次,具体安排由各年级部制定。辅导老师要做好考勤记录。

(4)星期二第7、8节为高一级课外学科小组活动或上选修二课程,星期三第7、8节为高二级课外学科小组活动,星期四第7、8节为高三级课外学科小组活动,以上活动的辅导工作由科组安排。

(5)周日晚上7:00~7:30,时事专题讲座。

3.下班辅导纳入考勤,缺勤者按考勤制度处理。

七、成绩考核

1.命题的基本原则

(1)命题应该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的取样应有代表性,有适当的层次比例,样本能够体现该次考试(或测验)的范围和要求,知识点覆盖面要达到70%,基础知识的理解部分占50%,基础知识的运用部分占40%,综合灵活运用部分占10%。

(2)命题应该有一定区分度,命题的评比标准为:

高三命题(150分制):预测标准的正负5分以内为优秀;正负8分以内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100分制):预测标准的正负3分以内为优秀;正负5分以内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上交试题时须报预测成绩,预测成绩由年级部会议统一确定)。

高一、高二命题(150分制):在95分的正负5分以内为优秀;在95分的正负8分内以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高一、高二命题(100分制):在68分的正负3分以内为优秀;在68分的正负5分内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3)期中测验由备课组长组织命题,科组长审核。

(4)命题要严格保密。

2.监考工作的基本要求

(1)考前15分钟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到达试室;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掌握好时间;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装订。

(2)监考期间,监考员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属失职行为。

(3)巡堂老师提前半天审核试题,及时做好订正工作。

(4)因故不能监考的要办理请假手续,不能随便找人代监考。需要调换监考须经年级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评卷及试卷分析

(1)凡有两人以上担任的科目,采取流水作业法改卷;评分要有统一标准,不随便变动,评分有错漏,应由评改该部分的老师改正。

(2)备课组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写出《试卷质量分析》,包括:①基本数字统计;②试题分析;③突出教学情况分析;④提出教改意见等。此外还须附上试卷、详细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统计与学分认定

(1)评卷结束后,备课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上传到成绩管理系统。

(2)教师在模块完成后,及时按学科学分标准进行学分认定工作。

八、教研工作和教研活动

1.每学年内,每位教师必须在公开教学、教学实验、经验介绍等教学活动中,至少承担一项任务。

2.每学年内,教师至少向学校提交一篇教学改革实验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

3.教师(特别是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要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明确教改教研课题,争取每三年内提交一项科研成果。

4.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要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5.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要主动应用现代教学设备进行辅助教学,不断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九、教辅征订

1.各高考学科原则上只能订一本与教材配套的教辅材料。

2.订教辅资料要备课组长申请,科组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图书馆联系订购,总务处结算。不经以上程序订购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