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充分肯定党员同志所做出的贡献与成绩,营造“人人争当先进,个个争做贡献”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广大党员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二、评选标准
1.思想标准。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2.组织标准。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对学校的改革要正确理解、积极宣传、化解矛盾,反映不同意见时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逐级反映,要自觉维护学校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3.理想信念标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不因环境的改变而变化,不因年龄增长而颓废,不因局势复杂而动摇,不因身体状况而退缩。
4.业务标准。具有强烈的本领恐慌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岗位业务技能,努力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成为科组或部门的业务骨干。
5.工作标准。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强烈主人翁责任感,不断突破自己、超越自身,争创一流成绩。
6.纪律标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守秘密。听从指挥,不违章违纪,不盲目蛮干,不打牌赌博,不信谣传谣,时刻自警自励。
7.生活标准。保持党的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互相攀比,不贪恋虚荣,不贪图享受,能抵挡住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8.道德标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爱国、爱校、爱家;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远离邪教;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
9.作风标准。有良好的工作姿态,在工作中先行于群众。
三、评选资格
在学校入职一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参与评选,优秀党员人数不超过学校党员总数的30%。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突出典型性、时代性、示范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