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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办法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0-09-05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种类

一、综合类奖励

(一)个人奖励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4.奖学金

(二)集体类

1.先进班集体

2.星级宿舍

二、其他单项奖

(一)全勤奖

(二)各级各类比赛个人奖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根据本办法予以奖励。

一、综合类奖励条件

(一)个人奖项

1.三好学生评选条例

(1)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操行评定为优良。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善思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具有创新精神。

3)身体好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美化校园和清洁卫生等劳动。

(2)评选比例

以班为单位,实验班三好学生占班级人数50%,市线班占35%,镇线班占20%。

(3)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

2)凡受全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即德育违纪扣分8分及以上)的学生,该学年取消参评资格。

3)凡受宿舍停宿及以上处分(即宿舍个人累计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学生,该学年取消参评资格。

4)该学年的体育成绩优良。

5)该学年的第一、二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均达标。(市线班三好学生成绩均不低于年级平均分,镇线班三好学生成绩均不低于镇线班平均分。)

6)由班主任主持,个人先作自我鉴定,班内分组讨论、按评选比例进行评议、推荐及提名。

7)填写登记表经年级组初步审核后送学生处审批。

(4)奖励办法

由学校公布表彰,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5)评选流程:

第一步,按照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三次大考的成绩均达标(市线班三好学生成绩均不低于年级平均分,镇线班三好学生成绩均不低于镇线班平均分)的要求,年级部统一发放各班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

第二步,班主任按照“评选办法”的第2和3条,筛选三好学生候选人。

第三步,班内按照评选比例(实验班三好学生占班级人数50%,市线班占35%,镇线班占20%)进行投票。

第四步,待体育成绩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按照“评选办法”的第4和5条,确定本班三好学生名单。

第五步,各班级三好学生填写登记表经年级组初步审核后送学生处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1)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学习勤奋努力。

2)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主动配合老师开展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2)评选名额

1)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

2)宿舍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副班长总数的50%。

3)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5名。

(3)班级、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每学期评选一次,凡受全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

1)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班主任主持,班内按评选名额进行评议、推荐,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经年级组初步审核后送学生处审批。

2)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生活服务中心主持,候选干部在该学期宿舍个人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生活服务中心征询各班学生及班主任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报送学生处,按不超过学生宿舍副班长的50%比例提交学校研究通过。

3)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团委主持,学生干部通过自荐报名的方式参与评选,学生会组织开展评选会议进行公开评选,通过公开演讲、评议、会内学生干部代表投票,得票最高的5名作为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4)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其中第一学期评选面向学生会副部及以上干部,第二学期面向高一级全体干事。

2)在学生会内任职的学生干部,符合以上评选标准及条件的,可以通过自荐报名的方式参与评选。

3)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评选的成员,撰写800字以上的自我鉴定,总结本学期自身学习工作情况,作为报名的依据。

4)学生会将组织开展评选会议进行公开评选,通过公开演讲、评议、会内学生干部代表投票,得票最高的5名将作为学生会内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

(5)奖励办法

由学校公布表彰,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例

(1)评选标准

1)思想品质

①热爱共青团组织,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时刻与党、团保持一致。

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③遵守团的纪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诚实正直、勤俭节约、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④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

②学年各科成绩总评达到优良。

3)身体素质

①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操一课。

②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4)组织观念

①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团员意识。

②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③优秀团干部需担任班级团支部干部。

(2)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每班3名、优秀团干部每班1名

(3)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班团支部民主选举后确定最后人选,填写好相关表格《优秀团员申请表格(附件1)》一式一份。

2)各班上交的名单由校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老师意见后,予以审批。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即确定为校级优秀团员。

(4)奖励办法

由学校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登记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二)集体类

1.先进班评比条例

第一条  先进班评比时间

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评一次

第二条  先进班评比名额分配

各年级先进班名额不超过8班(09、10级为4个班)。如有分层教学(含分文理科)的年级,在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按各层次班级数的40%计算。

第三条  先进班评比分值分配:总分100分

1.班级德育量化得分按年级排名计分(30分)

第一名:30分  第二名:28分  第三名:26分  第四名:24分  第五名:22分  第六名:20分  第七名:18分  第八名:16分名  最后一名:10分  其他:14分

2.宿舍管理半学期评比级内排列名次计分(10分)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3.学生会纪检小组、早操检查小组半学期评比级内排列名次计分(10分)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学生会纪检小组、早操检查小组半学期评比分别在级内排名并按上述方法计分,最后两项求平均即为各班得分

4.学校卫生检查半学期总评分级内排名计分(10分)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5.考试成绩(40分)

以期中考试或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计分,各项数据均与分班时比较,高一年级按学生成绩中语、英、数、理、化、生、政、史、地九科成绩,高二、高三年级按文科四科、理科四科成绩计算。

(1)班级平均分(20分)

高一年级九科总平均分,高二、高三年级按文科四科、理科四科总平均分与分班时对比,增加最多的第一名,依此类推。

第一名:20分   第二名:18分  第三名:16分   第四、五名:14分  最后一名:4分       其他:10分

(2)优秀生培养(10分)

优秀生人数(具体标准由年级统一制定)与分班时对比,人数增加最多的为第一名,依此类推。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3)后进生转化(5分)

年级×××名前人数(具体标准由年级统一制定)与分班时对比,人数增加最多的第一名,依此类推。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4)进步显著奖(5分)

年级内进步××名前人数(具体标准由年级统一制定),最多的第一名,依此类推。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6.附加奖分(各班各项获奖综合成绩排列名次计分)(10分)

第一名:10分   第二、三名:9分   第四、五名8分  最后一名:2分     其他:5分

各项附加分计算方法如下:

(1)学校(包括团委、学生会、科组、级组或其他部门)举行的各种活动中获集体奖(或代表集体获奖)。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五四表彰、年级演讲比赛等

第一名   (或一等奖)    加4分

第二名   (或二等奖)    加3分

第三名   (或三等奖)    加2分

(2)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上宿舍次数多少在级内排列名次计分

一等奖评一个班     加4分

二等奖评二个班      加3分

三等奖评四个班      加2分

(没有获得星级宿舍的班级该项不能得分)

(3)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各种竞赛获奖

全国奖   (每人次)      加3分

省奖     (每人次)      加2分

市奖     (每人次)      加1分

(一次竞赛获奖同一人以最高奖项记分)

第四条先进班评比程序:

1.对照以上评分方法打分。

2.年级确定先进班名单报学校审批。

2.星级宿舍评比

(1)宿舍发展目标

1)全面贯彻学校“自主、和谐、共同发展”办学理念,落实“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的目标,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舒适、整洁、卫生、安全的休息、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全面发展,促进文明宿舍建设,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发展。

2)让学生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培养学生集体观念、时间观念、规则意识和团结互助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履行住宿义务。

(2)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①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重视各类安全警示,提高自我保护和管理能力。学生应当自觉主动维护宿舍安全,劝阻、制止、报告有损宿舍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②安全第一。学生应主动学习并知晓楼内各种消防安全设施的位置、使用方法,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严禁私自挪动、损坏消防设施。

③不准带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有毒物品进入宿舍,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各种自带电器,例如在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水壶、电吹风筒等,不准烧煮食物,不准携带火机、香烟、蜡烛、蚊香等易燃物品,不准携带酒类进入宿舍,不准有玩火、抽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④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公共设施(如消防设施、直饮水设备等)和宿舍内设备设施。破坏公共设施、消防设备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⑤节约用水用电,珍惜直饮水,爱护公物,宿舍内的设备和用具如有破损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宿舍设施故障维修,由学生填写申报维修单,生活服务中心和总务处凭维修单进行检查、维修。

⑥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校园卡以及其他贵重物品。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注意锁好储物柜,违章丢失,后果自负;洁身自爱,不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使用他人物品。

⑦未经学校允许,不准私自进入异性宿舍。

⑧不准私自调换、加装宿舍门锁,不准外借宿舍钥匙。确实要更换门锁的,必须由室长向生活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活服务中心同意后,由学校相关部门更换,并留一把钥匙在管理室备用。

⑨学生调换宿舍或毕业离校时,要搞好本宿舍本床位的卫生,由生活指导老师到各房间检查所配备的公物和设备有无丢失、损坏情况。若无丢失损坏方可调换宿舍和办理毕业手续。

2)宿舍纪律管理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午、晚休铃响后,立即安静下来,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活动。

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和生活指导老师的管理。按照编排的床位入宿,非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如有擅自调换床位的,除换回床位外,按违反宿舍纪律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换时,应书面提出申请报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同意后,由生活服务中心安排。如不听劝告,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③不准在宿舍休息时间影响他人或其他宿舍休息,例如在休息时间讲话、起哄、唱歌、串宿舍走动、放音乐等。不允许在宿舍内和走廊上打球、击球、拍球、踢球、摔瓶子等,以免滋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宿舍休息时间不准使用手机。

④宿舍一律不准玩游戏牌、玩扑克,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允许在宿舍起哄、打架斗殴等,不准在宿舍内观看、传阅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图片、书报或其它影像制品。

⑤宿舍区黑板上的通报、通知等任何内容不可以擅自涂改,违者作违反宿舍纪律处理。

⑥学生凭个人校园卡进入宿舍,按学校规定打卡考勤。校园卡不能转借给他人使用,不能代替别人打卡考勤。

⑦学生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宿舍的,必须取得班主任和学校同意方可进入宿舍。

⑧学生必须按时回校住宿,有要事外出当晚不回校住宿者,必须凭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在当天到生活服务中心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要回宿舍,必须经生活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学生必须要在晚上10:30前回宿舍,违反者先经生活指导老师登记后方能进入宿舍;节假日期间,不准在宿舍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批准。

⑨学生生病或有事回家的要请假,请假要实事求是,不讲谎话欺骗宿舍管理人员。每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作自动离宿处理。

⑩周末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ⅰ非毕业班

不用开展校本课程活动的周末,学生原则上一律在星期六上午离校回家住宿,星期天返校。需开展校本课程活动的周末,学生原则上一律在星期六下午离校回家住宿,星期天返校。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学生必须书面申请,同时一定要告知家长自己周末留宿,经班主任与家长沟通确认后报生活服务中心登记后方可留宿。

ⅱ毕业班

确定周六晚或其它假期申请留宿的学生,需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填写留宿申请单,经班主任与家长沟通确认。学生把留宿申请单交给生活服务中心登记方可留宿。

ⅲ周末留宿学生活动要求

周末留宿的学生在晚修期间原则上留课室自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在晚上8:00前回到学校,对于晚上8:00后进入学校的学生,门卫要进行登记,并扣个人3分,通知班主任取消其周末留宿资格。所有留宿学生必须在晚上10:30前回到宿舍,生活指导老师在晚上进行正常考勤,缺勤学生按相应宿舍管理规定处理。

(3)宿舍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须按统一规定摆放床上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确保室内整洁、干净、无异味。

2)宿舍成员起床后应当各自整理好床铺、衣服、鞋子、书籍等。寝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无蜘蛛网,无涂损,不乱张贴,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服,阳台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按学校要求晾晒衣服。按学校要求处理生活垃圾。

3)宿舍内的卫生值日,按宿舍值日表每人轮值。室长负责检查和督促,确保宿舍卫生清洁和内务整齐。每天各宿舍值日生应在早上7:00之前,中午12:45之前打扫完宿舍内外卫生,早上一定要清理垃圾,垃圾箩要套好垃圾袋,按规定将清洁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关好水电,并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4)学生应自觉参加宿舍卫生大扫除。

5)不准在栏杆上摆放杂物,不准向楼下丢杂物,不准在走廊、窗口、水池、大小便池倒剩饭、乱扔果皮、纸屑;不准朝走廊或窗外泼水;不准随地吐痰、燃烧废纸;不准在宿舍玩球类。不准在宿舍内外墙壁上乱贴乱画,更不许在墙上涂写、刻画。不得将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内,若因倒杂物造成厕所、下水道堵塞或损坏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落实锁门制度。宿舍成员必须保管好宿舍钥匙,宿舍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7)学生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良好习惯,珍惜直饮水,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8)学生必须按时关灯休息。学校休息铃声响起后,必须按时关灯。

9)学生放假离校前,必须清理宿舍,搞好卫生,关好水电门窗,方可离校。

对本规定未涉及的影响宿舍文明建设和正常秩序的其他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宿舍管理评分方法

1)违纪扣分标准

①凡私接电源,违规携带或使用各种自带电器,扣个人5分,引发安全事故的,上交学校处理。

②凡携带火机、香烟等易燃物品和酒类,使用明火、抽烟、饮酒等,扣个人5—10分,视情节情况上报学校处理。

③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调换宿舍、床位,扣个人3分。未请假擅自不回宿舍午睡扣3分,未请假擅自不回宿舍晚睡扣5分;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休息时间擅自离开宿舍或学校的,扣个人5—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上报学校处分。未经学校允许,私自进入异性宿舍,扣个人5—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上报学校处理。

④未经同意,进入他人宿舍,有翻动、使用他人物品,扣个人2分。凡有偷窃行为者,扣个人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并上报学校处分。

⑤凡在宿舍休息时间严重影响他人或其他宿舍休息,例如在规定午晚睡时间内洗漱、洗晾衣服、串宿舍、走动、讲话、谈笑和干扰他人休息等行为,扣个人1分,在中午13:00至14:00和晚上23:00至24:00违反者,扣个人3分,在晚上24:00以后违反学校纪律的,扣个人分5—10分,视情况可作停宿处理,并上报学校处理。

⑥凡在宿舍休息时间吃东西,不按作息时间休息的,扣个人分1分。

⑦不按学校作息时间关灯,在中午12:50和晚上22:50以后还开宿舍房间灯和阳台灯,扣个人1分。晚上23:00以后还开卫生间灯的,扣个人1分。上课、晚修或放假离开宿舍不关水电、不关灯、不关风扇空调的,扣个人1分。上课、晚修或放假离开宿舍不锁门的扣个人2分。

⑧在宿舍玩游戏牌、玩扑克等,扣个人分5—10分;视情节情况作停宿一周及以上处理。参与赌博,扣个人分10—20分,上报学校处分。

⑨在宿舍休息时间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第一次扣个人2分;第二次违反,扣个人分3分;第三次违反,扣个人分4分,并参照学校手机管理制度处理。

⑩损坏宿舍公共设施和宿舍内设备设施的,必须照价赔偿。如确认是故意损坏的,扣个人5分,并上报学校处分。

⑾不按时回宿舍休息、迟归或迟出宿舍,进出宿舍不按要求打卡考勤的,每次扣个人1分。

⑿在宿舍区玩球类的,扣个人2分。

⒀不按规定使用直饮水(直饮水只能用来饮用),扣个人1分。

⒁不准将饭堂餐具带回宿舍,违反者扣个人2分。

⒂人为故意损坏宿舍设施的,扣个人3—5分。

⒃不尊重或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管理,有意聚众闹事或谩骂、动手打骂生活指导老师:见危不救,见难不帮,知情不报,甚至当生活指导老师查询了解时虚报谎报的扣1-10分,情况恶劣者作停宿或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并由学生处作纪律处分。

⒄翻宿舍围墙进出宿舍楼的,每人次扣10分。

⒅如有以上不尽的违纪行为,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2)内务卫生扣分标准

①内务卫生扣分标准

(1)室内不整洁,床铺上物品摆放不整齐,储物柜上有杂物、栏杆上乱摆杂物各扣1分。

(2)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不正确,折叠不整齐每床扣1分,床上挂衣服、毛巾等杂物每件扣1分。

(3)鞋子摆放不整齐或未摆上鞋架每床扣1分。鞋架摆放其它杂物的,扣个人1分,宿舍未按要求晾晒衣服的,扣1分。

(4)室内地板、卫生间、洗衣台、门窗玻璃、走廊、阳台不清洁,未倒垃圾、垃圾桶未套胶袋、未按要求清洗或摆放清洁工具等各扣1分,未扫地扣2分。

(5)不锁门,私自调换、加装宿舍门锁,外借宿舍钥匙,每次扣2分。

(6)未按要求保管、使用热水卡的,扣值日生个人1分。

②.各宿舍不按要求参与宿舍大清洁,未搞好本宿舍卫生的,宿舍每人扣2分。

③不按要求倒垃圾的,把垃圾扔在公共区或楼梯口的,或高空丢掷垃圾,扣个人分3分。

3)评分说明

1.每天违纪扣分和内务卫生扣分落实到个人,分数只扣个人的,如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将扣该宿舍每个同学的分。例如,某宿舍没有倒垃圾,那么将扣该宿舍值日生1分。某宿舍晚上休息时间讲话,如果确认是两位同学讲话,那么扣两位同学的分。如果该宿舍没人承担承认,那么将扣该宿舍全体成员的分。

2.先进班评分说明:该班学生总扣分÷该班住宿学生总人数=该班宿舍扣分。扣分越少,各班学生宿舍表现越好。

4)告知制度

对个人被扣分达5分及以上的,生活服务中心负责将该生扣分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班主任和学生个人,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4)宿舍管理奖惩方法

①宿舍管理奖励办法

1.每5周由学生处和生活服务中心组织评选“星级文明宿舍”。凡在5周内没有被扣分的宿舍,授予“五星文明宿舍”的称号,宿舍全体成员各加5分。凡在5周内宿舍扣分不超过3分的,授予“四星文明宿舍”的称号,宿舍全体成员加3分。凡在5周内宿舍扣分不超过5分的,授予“三星文明宿舍”的称号,宿舍全体成员加1分。每学期评比四次星级文明宿舍。

②对积极参加学生宿舍建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并得到学校公开表彰的,予以酌情加分。

③宿舍评分结果将作为评优的参照依据之一。一学期中,学生宿舍扣分超过5分,则取消该生学期末的评优资格。

2)宿舍管理处罚办法

学生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累计扣达5分及以上者,将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累计扣达10分者,停宿一周;累计扣达15分者,连续停宿两周;累计扣达20分者,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凡是受到停宿处罚的学生须按规定离开宿舍,停宿期间不得混入其他宿舍寄宿,违者取消住宿资格;收留违规住宿者罚停宿二周,停宿学生期满后需经生活服务中心批准,方能恢复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