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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0-05-16

各工会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按本小组人数20%的比例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代表应该具有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的条件如下: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2.认真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知识和必要的管理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正确反映本部门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4.应具备大局意识,有较强的参政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能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同时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5.能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督促有关提案的落实,协助党政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关心国家大事,在教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附件1:工会小组教代会代表推荐登记表

__________小组教代会代表推荐名单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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