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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反映意见、表达诉求、解决争议等的途径和方法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0-02-19

为更好地服务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和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学校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反映意见、表达诉求、解决争议等的途径和方法,畅通沟通渠道。

学校开设了校长信箱,公布学校电子邮箱及办公电话,通过接收学生的信件和电话的诉求。具体反映诉求及表达途径如下:

(1)对学校整体工作方面的: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校长信箱、学校电子邮箱反映,或通过电话反映;还可以通过学生会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形式。

(2)对学校各个部门工作方面的:

①学生处、团委: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学生处、团委;也可以直接通过年级部书面或口头反映;还可以通过校学生会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形式。

②教务处: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教务处;也可以直接通过年级部或班主任书面或口头反映。

③总务处: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总务处;也可以直接通过年级部或班主任书面或口头反映。

(3)对年级工作方面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学生处或年级部;也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书面或口头反映。

(4)对教师工作方面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学生处、教务处或年级部、班主任;也可以直接向教师书面或口头反映。

(5)受处分学生对被处分前后的知情或诉求

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学生处会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学生处提出申诉;学生处要将学生违纪事实、处理过程和处分决定与家长进行沟通。学生一旦接受处分,不得随意更改;但是,处分期满学生根据情节可以向学生处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商议决定是否予以撤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邹  红

办公电话:2338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