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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制度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5-05-17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特设立“东莞六中奖学金”,共分“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成绩进步奖”、“第二课堂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四类。

(一)德育标准

1. 品德良好,遵守《中学生守则》,德育考核为优秀;身体健康,体育锻炼达到国家标准;

2. 凡在本学期内受到年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不能获得奖学金。

(二)奖励类型

1. 学习成绩优秀奖

主要用于奖励勤奋上进、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和高考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 1 )奖励名额:高一、高二年级按平均每个班 3 名,高三年级平均每班 5 名计算,各年级获奖总人数,但获奖人数不按班平均分配。文理科比例按文理科班级比例分配。

( 2 )评奖标准:

学业成绩要求: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语文、英语、数学的学年成绩不低于年级平均成绩,并且其它各科无不及格。(高一若分层教学则按不同类型班计算;高二按文、理科分别计算;高三按高考总分按文理分科从高到低排列)。

2. 学习成绩进步奖

东莞六中进步奖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习进步显著的学生。

( 1 )奖励名额:每班 3 名,由班级、年级推荐。

( 2 )评奖标准:两学期期末成绩之和名次与分班成绩名次相比,班级内进步前 3 名。

3. 第二课堂奖

( 1 )奖励名额:不限

( 2 )在全国、省、市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含文化课、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艺术、创新大赛等各类竞赛)

4. 优秀学生干部奖

( 1 )奖励名额:每班 1 名,学生会 5 名。(加上每年省市评选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 2 )评奖办法:分别由各班级和学生会民主评议确定。

(三)奖学金计算方法

1. 奖学金总额根据各学年设立单位提供数额确定。

2. 采用计分方法确定每项奖金额:

单项奖金 =

奖金总额

* 单项计分

全校各奖项累计总分

3. 各项计分方法

( 1 )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次计 5 分。

( 2 )学习成绩进步奖:每人次计 3 分。

( 3 )第二课堂奖:国家级一等奖计 15 分,国家级二、三等奖计 12 分;省级一等奖计 10 分,省级二、三等奖计 8 分;市级一等奖计 5 分、市级二、三等奖计 3 分。

注:同一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不重复计分,取最高等级。

4. 优秀学生干部奖:省级每人次计 10 分,市级每人次计 8 分,校级每人次计 5 分

(四)说明

1. 各个奖项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评选,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实后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 有特殊表现的学生,经学生处研究,报请校长室批准可进行特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