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特设立“东莞六中奖学金”,共分“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成绩进步奖”、“第二课堂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四类。
(一)德育标准
1.
品德良好,遵守《中学生守则》,德育考核为优秀;身体健康,体育锻炼达到国家标准;
2.
凡在本学期内受到年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不能获得奖学金。
(二)奖励类型
1.
学习成绩优秀奖
主要用于奖励勤奋上进、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和高考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
1
)奖励名额:高一、高二年级按平均每个班
3
名,高三年级平均每班
5
名计算,各年级获奖总人数,但获奖人数不按班平均分配。文理科比例按文理科班级比例分配。
(
2
)评奖标准:
学业成绩要求: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语文、英语、数学的学年成绩不低于年级平均成绩,并且其它各科无不及格。(高一若分层教学则按不同类型班计算;高二按文、理科分别计算;高三按高考总分按文理分科从高到低排列)。
2.
学习成绩进步奖
东莞六中进步奖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习进步显著的学生。
(
1
)奖励名额:每班
3
名,由班级、年级推荐。
(
2
)评奖标准:两学期期末成绩之和名次与分班成绩名次相比,班级内进步前
3
名。
3.
第二课堂奖
(
1
)奖励名额:不限
(
2
)在全国、省、市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含文化课、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艺术、创新大赛等各类竞赛)
4.
优秀学生干部奖
(
1
)奖励名额:每班
1
名,学生会
5
名。(加上每年省市评选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
2
)评奖办法:分别由各班级和学生会民主评议确定。
(三)奖学金计算方法
1.
奖学金总额根据各学年设立单位提供数额确定。
2.
采用计分方法确定每项奖金额:
|
单项奖金
=
|
奖金总额
|
*
单项计分
|
|
全校各奖项累计总分
|
3.
各项计分方法
(
1
)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次计
5
分。
(
2
)学习成绩进步奖:每人次计
3
分。
(
3
)第二课堂奖:国家级一等奖计
15
分,国家级二、三等奖计
12
分;省级一等奖计
10
分,省级二、三等奖计
8
分;市级一等奖计
5
分、市级二、三等奖计
3
分。
注:同一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不重复计分,取最高等级。
4.
优秀学生干部奖:省级每人次计
10
分,市级每人次计
8
分,校级每人次计
5
分
(四)说明
1.
各个奖项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评选,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实后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
有特殊表现的学生,经学生处研究,报请校长室批准可进行特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