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作者:东莞六中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6-02-19
1. 学校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因此,学生的安全是工作的最高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为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学生能以最快的速度安全疏散,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规定。
2.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学生处负责制订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 每年高一级新生军训时,必须安排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项目。
4. 学校管理人员应向学生指明逃生方法和路线,并在楼内进行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