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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室多媒体使用与管理条例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2-04-27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教室多媒体使用与管理条例如下,望各班严格参照执行。

1、全体师生必须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实行设备班级保管责任,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2、每个班级设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员(电教管理员)一名。管理员职责是:( 1 )协助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的老师做好准备工作;( 2 )定期整理讲桌台面及防尘槽里的粉笔灰;( 3 )管理和使用讲台橱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4 )任课老师使用多媒体设备结束后,管理员负责关闭计算机,关闭投影,并及时锁好讲台橱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科学馆汇报;( 6 )严格遵照本条例行使多媒体设备管理权。

5、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环境;使用可移动存储设备、安装课件、应用程序时,应严格采取预防病毒措施。

6、定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在教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爱护线路和讲桌及各种教学设备,保持整洁卫生,粉笔必须放在粉笔盒内,不得把粉笔、黑板擦或其他杂物放在讲台橱柜里,注意防电防火;使用后做好必要的讲桌整理维护工作;地面及橱柜要经常保持清洁,注意设备防尘。

7、未经科学馆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系统设备的连接线,不准移动或拆卸系统设备,不准擅自把系统设备拿出室外使用。科学馆定期对课室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反馈给教务处和级部。

8、多媒体教学设备只供教师上课教学使用,不得在上面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任何学生不得私自动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严禁玩游戏、涂抹写画和人为损坏。

9、每学期由科学馆按年级部评选优秀电教管理员。

10、如违反本条例,情节较轻者由科学馆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设备损失,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设备管理办法赔偿。